MENU 服务 案例
网站建设-网站设计-北京网站建设-高端网站制作公司-尚品中国
我们通过拥抱变化创造
360°的品牌价值__
简体
简体中文 English

尚品与山东真诺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签署网站改版合作协议

类型:尚品动态 了解更多

网站及时删虚假帖不构成侵权

来源:尚品中国| 类型:网站百科| 时间:2012-02-03
网站刊发虚假消息,侵害他人权益,是否构成侵权?近日,青羊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餐饮公司状告某知名网站刊发虚假消息,破坏该公司名誉,影响其经营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经过审理,法院最终以网站及时删帖、消除影响为由驳回了原告餐饮公司的诉讼请求。

2011年7月28日,被告网站的博客板块刊发了一篇关于原告公司旗下的一家连锁餐饮店使用地沟油的博客。同年8月1日,该博主又在该网站以记者暗访为由头,继续发表关于该店制作地沟油过程的文章。原告公司认为被告网站刊发的虚假消息导致原告公众形象和正常经营受到巨大冲击,立即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网站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网站在获悉转载文章内容涉嫌侵犯原告权益后,在第一时间内即删除了涉案内容。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原告公司在发现该网站刊发转载不实文章后,没有第一时间联系网站处理该事宜。法院将原告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寄给被告后,被告网站立即对在其博客发表的该文章、视频等进行了删除,应当认定被告已经履行法定义务且侵权事实已经不存在了,故餐饮公司主张网站停止侵权、消除影响的理由不能成立,对其主张法院不予支持。陈雪竹 钟容娟 本报记者 晨迪

法官说法

原告若及时与网站联系

能更好更快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网站在接到法院的法律文书后立即删除了内容,因此认定该网站及时采取了必要措施,不构成网络侵权。

原告发现网络文章侵权后,选择起诉至法院。若受害人发现网络文章侵权就直接与网络服务提供者衔接,处理更快,效果更好。

来源声明:本文章系尚品中国编辑原创或采编整理,如需转载请注明来自尚品中国。以上内容部分(包含图片、文字)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与本站联系(010-60259772)。
TAG标签:

如果您的网站可以增加转化次数并提高客户满意度,该怎么办?

预约专业咨询顾问沟通!

*尚品专业顾问将尽快与您联系

免责声明

非常感谢您访问我们的网站。在您使用本网站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声明的所有条款。

1、本站部分内容来源自网络,涉及到的部分文章和图片版权属于原作者,本站转载仅供大家学习和交流,切勿用于任何商业活动。

2、本站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失或伤害。

3、本声明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声明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4、如果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及时与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联系方式:010-60259772
电子邮件:394588593@qq.com

现在就与专业咨询顾问沟通!

  • 全国服务热线

    400-700-4979

  • 北京服务热线

    010-60259772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非常感谢您访问我们的网站。在您使用本网站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声明的所有条款。

1、本站部分内容来源自网络,涉及到的部分文章和图片版权属于原作者,本站转载仅供大家学习和交流,切勿用于任何商业活动。

2、本站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失或伤害。

3、本声明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声明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4、如果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及时与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联系方式:010-60259772
电子邮件:394588593@qq.com